公告公示

贵港市城区饮用水泸湾江取水口迁移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厅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桂水水保〔2017〕14号)、《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等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0〕4号),广西贵港北控供水有限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对贵港市城区饮用水泸湾江取水口迁移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整体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8月2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广西贵港北控供水有限公司或广西北海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说明,并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建设单位:广西贵港北控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贵港港北区奥园顾荣幸福里1栋2803号

联系人及电话:苏明/13978613060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西北海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北海市上海路水电花园4排2栋2单元

联系人及电话:黄玉武/17376093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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