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浦北县南流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厅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桂水水保〔2017〕14号)、《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等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0〕4号),浦北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对浦北县南流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10月2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浦北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或广西荟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说明,并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建设单位:浦北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址:浦北县民兴路 67 路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文振/13788395797/sljbgs2005@163.com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评估单位:广西荟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海市广东路69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碧霞/13097999950/2947737242@qq.com
